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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礦物油處置方法及危險特性
HW 08廢礦物油和礦物油廢物來自石油開采、天然氣開采、成品油產品制造等相關行業,包括油泥和腳、油和煤精煉溶劑油和含油污泥、含油廢水處理廢油和含油污泥、橡膠生產廢溶劑油、金屬軋制和機械加工廢油、機械維護和拆卸廢礦物油、廢礦物油再生油渣和過濾介質。
處置方式
目前,我國廢礦物油的主要利用和處置方式是回收、焚燒和垃圾填埋。根據含油量、粘度、傾斜點(傾斜點)、閃光點、色度等指標,合理選擇利用和處置方法,減少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。廢礦物油的回收應通過沉淀、過濾、蒸餾、精煉和催化裂化進行。該工藝可根據廢礦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回收產品的質量要求進行選擇。硫酸/白土法不適用于再生廢礦物油。廢礦物油綜合利用設施多采用物理方法,通過蒸餾、冷卻、壓濾、過濾等工藝分離廢礦物油,過濾沉淀廢礦物油中的水和雜質,生產的礦物油達到或接近工業油的質量。
危險特性
廢礦物油和含礦物油的廢物含有多環芳烴、苯、重金屬等有毒物質。如果隨意傾倒,不僅會對水土造成嚴重污染,還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。如果將廢礦物油倒入土壤中,將導致受污染土壤中微生物的死亡和滅絕。廢礦物油中的有毒物質可以通過人體和動物的皮膚滲入血液,并在體內積累,導致各種細胞正常功能的喪失。它被認為是一種致癌和突變化合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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